
五〇式警服和五五式警服
2023年2月11日 | 第十期
【编者按】为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强化理论武装,铸牢忠诚警魂。定西公安现开设“人民公安史上的今天”专栏,精选一批具有鲜明时代特色和代表性的事件、人物、照片,真实反映历史事实,挖掘重要价值意义,弘扬优良传统,引领广大公安民辅警铭记人民公安的光荣历史,进一步激发铸警魂、守初心、担使命的奋进动力,切实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重大职责使命。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党和国家领导人十分关心人民警察队伍的正规化建设。
1950年2月11日,周恩来总理批准了《公安部及其所属武装部队服装样式草案》,这就是新中国第一代制式警服——五○式警服,并随即装备全国公安民警。五○式警服冬装为墨绿色棉衣,夏装为米黄色单衣。上衣口袋为平袋,佩戴“中国人民警察”布质胸章以及绿底黄字的黄铜领章,右领为“人民警察”字样,左领按警种缀钉“治”“户”“交”“消”字首和警号,下衣为马裤、打绑腿(1951年取消)。女警服为列宁装,扎布腰带。帽徽为黄边红五角星,内嵌“公安”字样。
1953年,公安部根据广大民警、人民群众和国际友人提出的建议,参照其他国家的经验,并依据当时国家的实际情况,设计了人民警察新式警服、装备和帽徽图案,后经政务院批复施行,这就是五五式警服。该款警服夏装为斜纹布面料,上衣为草绿色和白色,下衣为藏青色。冬装均为藏青色。男民警戴藏青色平顶大檐帽,女民警戴藏青色无檐软帽,帽顶沿边均镶有2毫米的正红色牙线;冬季均戴栽绒帽;夏季执勤交警配发白色盔帽和白色手套。帽徽为铜制直径32毫米的凸圆形状,中心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图案,红色珐琅旗底,金色五角星,外绕金色齿轮、麦穗及光芒。

五〇式警服(右)和五五式警服
来源:中国警察史(67)——第十六节 人民警察服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