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布的必要性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文化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工作,加快构建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推进陇中特色文化强市建设,拟公布陇西滚灯等7类44个项目为第七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名录,更好地展示定西悠久的历史文化和丰富的旅游资源,讲好定西故事、传播定西声音、展现定西形象。
二、公布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甘肃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等有关规定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2021年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要求。
三、申报过程
2023年11月底前,各县区文体旅游部门根据申报单位意愿,组织专家对具备条件的项目进行筛选、论证、评审,提出推荐名单,各县区人民政府出具推荐函。2023年12月1日,市文体旅游局组织召开市级非遗专家委员会成员和派驻纪检组负责同志参加的评审会,对各县区人民政府推荐拟列入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进行初评和审议,专家评审委员会建议列入第七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7类44项。经2023年12月13日市文体旅游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按程序对7类44项拟公布的第七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提请市政府常务会会议审定。市文体旅游局于2023年12月14日至2024年1月2日(20日)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