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领背景和依据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公布<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国办发〔2023〕5号)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甘肃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甘政办发〔2023〕57号)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逐项梳理省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中涉及我市的行政许可事项,认领形成《定西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
二、起草过程
按照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的原则,组织涉及行政许可事项的35个市直有关单位(市委有关部门4个,市直有关部门22个,中央及省属在定有关单位9个)开展梳理认领工作,做到了事项认领部门全覆盖。按照“省市县三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应当层层向下覆盖的关系,每一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的范围是本行政区域内各级行政机关实施的行政许可,不能只编列本级实施的行政许可。”要求,对照《甘肃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中涉及市、县、乡三级的行政许可事项,我局积极与省政府办公厅审改处和省政府各部门请示,与市委编办、市直有关单位沟通衔接,共梳理认领行政许可事项315项。
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较2022年版(314项)新增6项(因法律法规调整新增认领5项,市畜牧兽医局1项“向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输入易感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审批”,市文体旅游局1项“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许可”,市应急局1项“矿山特种作业人员职业资格认定”,市林草局2项“省级风景名胜区符合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其他建设项目选址方案审批;进入自然保护区从事有关活动审批”,因省上权限下放新增认领1项,市发展改革委1项“煤矿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审批”)。减少5项(因省住建厅收回审批权限,市住建局取消认领4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定;建设工程勘察企业资质认定;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认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认定”;因省应急厅收回审批权限,市应急局取消认领1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修改事项名称1项,因法律法规调整将市文体旅游局主管的“临时占用公共体育设施审批”修改为“临时占用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审批”。
因地理区位、自然禀赋等因素未认领的16项,其中市林草局1项“从事营利性治沙活动许可”,市交通运输局15项“港口岸线使用审批;水运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审批;通航建筑物运行方案审批;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水运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新增国内客船、危险品船运力审批;港口经营许可;港口采掘、爆破施工作业许可;在内河通航水域载运、拖带超重、超长、超高、超宽、半潜物体或者拖放竹、木等物体许可;内河专用航标设置、撤除、位置移动和其他状况改变审批;海域或者内河通航水域、岸线施工作业许可;船舶国籍登记;设置或者撤销内河渡口审批;船员适任证书核发”。
我局于8月7日申请市司法局对我市《清单》内容进行合法性审查,市司法局反馈审查情况,我局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内容、省上和部委其他文件、市级主管部门“三定”方案,明确了事项主管部门、事项名称、实施机关、设定和实施依据,并与市直有关单位逐一核定,对下放市级权限的34项事项添加下放文件,符合梳理认领工作的相关要求。
三、主要内容
《清单》涉及35个市直有关单位315项行政许可事项,逐项明确了主管部门、事项名称、实施机关、设定和实施依据等基本要素。市直有关单位具体梳理认领事项情况:市发展改革委7项、市教育局6项、市工信局1项、市公安局42项、市民政局6项、市司法局4项、市财政局1项、市人社局5项、市自然资源局12项、市生态环境局9项、市住建局26项、市交通运输局19项、市水务局13项、市农业农村局11项、市畜牧兽医局15项、市商务局4项、市卫生健康委19项、市应急管理局11项、市林草局15项、市市场监管局19项、市文体旅游局24项、市民宗委8项、市档案局1项、市委宣传部3项、市侨办1项、市委编办1项、市国安局1项、市气象局4项、市税务局1项、市消防救援支队1项、市邮政管理局2项、市烟草专卖局2项、人行定西市中心支行4项、国家外汇管理局定西分局13项、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定西分局4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