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新污染物治理工作。2018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首次提出,要对新的污染物治理开展专项研究和前瞻研究,2020年10月和2021年4月,先后在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九次集体学习时进一步强调,要重视新污染物治理。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提出了到2025年新污染物治理能力明显增强的工作目标,并要求制定实施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重视新污染物治理,健全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理体制的任务要求。2022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2023年1月,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
二、主要目标
2023年年底,按照全省统一安排,完成全市首轮化学物质基本信息调查和首批优先评估化学物质详细信息调查,开展一批化学物质的环境风险筛查。到2025年,依托甘肃省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体系,开展新污染物治理试点工作;初步掌握定西市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生产、使用以及环境赋存情况;新污染物治理机制初步建立,新污染物治理能力明显提升。
三、工作思路和重点任务
新污染物具有生物毒性、环境持久性、生物累积性等特征,其来源比较广泛,危害比较严重,环境风险比较隐蔽,治理难度比较大。针对这些特征,需要突出精准、科学、依法治污,采取“筛、评、控”和“禁、减、治”的总体工作思路。按照工作思路,《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提出五个方面的重点任务:一是开展调查监测,评估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状况。建立化学物质环境信息调查制度、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制度和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制度。动态制定化学物质环境风险优先评估计划和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开展管控措施的技术可行性和经济社会影响评估,动态发布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及其禁止、限制、限排等环境风险管控措施。二是严格源头管控,防范新污染物产生。全面落实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制度,从源头防范具有不合理环境风险的新化学物质在我市生产或使用。严格实施淘汰或限用措施,加强产品中重点管控新污染物含量控制。三是强化过程控制,减少新污染物排放。加强清洁生产和绿色制造,规范抗生素类药品使用管理,强化医药使用管理。四是深化末端治理,降低新污染物环境风险。加强新污染物多环境介质协同治理,强化含特定新污染物废物的收集利用处置,开展新污染物治理试点工程。五是加强科技支撑力度和人才队伍建设。支持市内科研院所、科研单位、科技型企业等各类创新主体,联合省内外科研院所、高等学校组建新污染物治理相关创新平台,提升技术创新能力。开展政策宣传、业务培训、练兵等工作,加快补齐业务短板,加强人才队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