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依据
根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决策部署,形成“10+‘5’+N”资金筹措“政策包”的相关要求,依据《甘肃省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实施方案(2022-2026年)》《甘肃省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2022年度实施方案》《定西市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实施方案(2022-2026年)》《定西市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2022年度实施方案》等文件,起草了我市支持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若干意见。
二、起草过程
市政府7月4日重点工作推进会议安排后,市自然资源局高度重视,着手开展支持政策措施的起草工作,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作专班分组深入各县区进行了调研和资料收集,并就有关事项向省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了衔接汇报,于7月10日形成了《定西市支持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若干意见》(初稿)。7月11日,向各县区及市直相关部门共25个单位征求了意见建议。根据征求的意见建议修改完善后形成了《定西市支持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若干意见(审议稿)》。
三、重点内容
《定西市支持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若干意见(审议稿)》内容共6个方面14条意见。
(一)加强资金统筹配套方面。共2条,金融管理部门要在中央、省级补助的基础上,出台搬迁金融支持政策,积极协调各金融单位按照保本微利的原则,推出“住房贷”等金融产品,市、县区财政适当给予贴息补息。要加强各类资金统筹使用,切实加大资金筹措和整合力度,拓宽资金整合渠道,形成“10+‘5’+N”资金筹措“政策包”。
(二)保障搬迁安置用地方面。共2条。开通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用地审批绿色通道,用足用活各类土地政策,本着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对安置点建设用地和农民宅基地等涉及搬迁项目占地应保尽保,做到及时申报审批到位。用足用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加快推进房屋拆除和旧宅基地复垦,按照“一户一宅、占新腾旧”的要求,对旧宅全部复垦,推进节余指标省内调剂或跨省域交易。
(三)加大搬迁购房支持方面。共2条。为进城购买商品房群众提供优质房源,加大优惠政策,最大限度让利于民,切实减轻搬迁群众购房经济负担。深化“放管服”改革,精简办证资料、压缩办证时限,及时办理不动产证,做到交房即交证。
(四)依法减免相关费用方面。共1条。税务、住建、自然资源、水务、电力等部门结合实际,依法尽可能减免相关税费用,千方百计为搬迁群众减轻负担。
(五)维护搬迁农户权益方面。共4条。群众搬迁后,享有原集体成员权利,各项惠农政策保持不变。社会保险、医疗保险等各项社会保障政策要继续落实到位。通过免费技能培训,优先安排公益岗位等措施保证每户群众1名适龄劳动力就业。子女入园入学要保证就近就便、全部解决。加大公共服务投入,配备齐全迁入区文化广场、养老中心、幼儿园等公共服务设施,切实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六)全力做好产业扶持方面。共3条。发改、农业农村、乡村振兴等部门按照坚持集中财力办大事的原则,培育发展特色产业,立足县域经济发展方向和安置区资源禀赋,集中优势资源补短板,因地制宜谋划实施一批产业发展项目,做好后续产业扶持,推出一系列特色农产品,扩大产品销售。深化东西部协作产业扶持,建设一批产业基地,乡村牧业工厂 (车间),通过多种渠道增加收入,真正让搬迁群众搬得出、稳得住、有业就、能致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