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健全互助共济、责任共担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更好解决职工医保参保人员门诊保障问题,切实减轻其医疗费用负担,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14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甘政办发〔2021〕111号)等文件精神,我们研究起草了《定西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社会意见,提高决策科学性、合理性,现将《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布,公开征求意见日期为2022年4月27日至2022年5月27日。请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将意见和建议以信函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定西市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科。
联系人:陈静 联系电话:0932-5941996
电子邮箱:dxsybjybfp@163.com
邮寄地址:定西市安定区新城区漳县街12号--定西市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科,并在信封上注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字样。
感谢社会公众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附件:
《定西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docx
定西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