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时期,我市学生资助工作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加强学生资助规范管理,全面推进精准资助,学生资助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十三五”时期,为保证每一个适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国家和省市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学生资助体系进一步健全,实现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覆盖”;资助方式进一步完善,实现了“精准资助”;资助育人功能进一步拓展,资助工作融入“立德树人”;学生资助规模进一步扩大,资助成效显著。2016-2020年,全市累计资助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幼儿)达265万人(次),年均资助53万人次,年均增长率达到5.8%,其中2020年资助人数达58万人次,较2015年增长142%。资助资金规模亦保持持续增长,2016-2020年,全市学生资助资金总额达27.6亿元,年均资助金额5.52亿元,年均增长率达到12%,其中2020年资助金额达到6.2亿元,较2015年增长88%
今年,全年共落实各类学生资助资金6.28亿元,资助建档立卡等贫困家庭学生(幼儿)58.4万人(次)。其中,落实学前教育减免保教费补助资金11281.06万元205480人;发放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3219.68万元53952人,发放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3648.59万元137932人;落实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杂费资金1225.86万元33102人,发放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3814万元38140人;落实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补助资金2960.3万元29332人,发放中职国家助学金2326.3万元23263人次;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41796人,贷款金额27274.138万元;发放捐资助学资金3549万元11933人;省内高职免学费资金3569.5万元、9031人。学生资助实现了建档立卡等贫困家庭学生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