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冬以来,为扎实做好冬令时节困难群众温暖过冬工作,县民政局全面落实省市县关于保障困难群众温暖安全过冬的部署要求,牢固树立底线思维,把保障困难群众温暖安全过冬做为保障民生的重中之重,积极作为,提前思考部署,多措并举全力保障全县困难群众温暖安全过冬。
一是遍访困难群众,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结合“千名干部进千村”活动的开展,组织乡镇、村社通过入户走访、电话交流等方式,走访辖区内低保对象、分散供养特困对象、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特殊困难群体,了解基本生活和越冬方面存在的问题,主动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督促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监护人落实监护责任,加大定期探视走访力度,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用电、用煤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立即整改到位。同时,拨付乡镇临时救助备用金265.4346万元,指导乡镇落实好急难救助政策。
二是采购发放取暖物资,提升特困供养服务水平。积极推广“资金+物资+服务”救助模式,建立健全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监护照料责任工作机制和政府购买照料护理服务工作机制,按照“四个一”的服务要求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定期开展保洁服务、清洗服务、生活照料服务、探视服务。坚持按需发放的工作原则,根据乡镇摸底情况,通过公开招标集中采购的方式,筹措资金482.2875万元,对过冬取暖困难的分散特困供养人员,购置发放煤炭2434.5吨、火炉189个,确保分散特困供养人员温暖过冬。
三是加大社会救助保障力度,全面落实社会救助政策。通过数据预警监测和走访主动发现,对因病、因残、因学等生活遇困人员,及时入户核查,将符合救助条件的对象全部纳入保障范围。截至目前,全县新纳入农村低保对象7574人、城市低保对象692人、城乡特困供养对象268人,为8220户34883人发放临时救助资金2384.6203万元。
四是提高救助时效,及时足额发放各类救助资金。为全面保障困难群众温暖安全越冬,我局积极对接财政部门和金融机构,于每月10日前及时足额发放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基本生活保障资金和残疾人“两项补贴及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截至目前,共计发放各类救助资金2.3万元,全面保障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五是开展“寒冬送温暖”,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深入开展街面巡查和综合治理行动,重点关注桥梁涵洞、废弃房屋等区域,重点关注露宿街头、疑似精神障碍患者等人群,重点关注气温骤降、夜间凌晨等时段。积极主动劝导、引导临时遇困人员到救助管理机构接受救助。截至目前,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03人次,支出救助资金6.38万元,确保流浪乞讨人员等各类临时遇困人员安全温暖过冬。
六是汇聚社会力量,加强特殊困难群众关爱力度。以正在开展的“结对帮扶·爱心岷县”工程建设为契机,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特殊困难群众关心关爱工作。充分发挥慈善捐赠资金效能,为全县低收入群体采购发放价值55万元的床单被套和价值4万元的米、面、油等基本生活物资。同时拨付乡镇30万元,用于改造提升分散特困供养人员居住条件,进一步增强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下一步工作中,县民政局将进一步深入推进困难群众温暖过冬关心关爱服务行动,动员乡村干部、网格员等加强对困难群众安全用煤、用电知识宣传讲解。持续关注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需求,落实好各项救助政策,解决好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确保困难群众温暖安全过冬。(通讯员:后天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