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渭源县民政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以及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各级决策部署,始终贯彻“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重点,聚焦妇女儿童、聚焦一老一小、聚焦一残一困,推进民生保障事业发展取得了新成效、新进展。

抓机制建设,建立完善规章制度。按照《两规划》各项工作指标,渭源县民政局将此项工作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党组成员任副组长,相关职能股室负责人任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由专人负责开展《两规划》工作,组织协调本系统、本单位的实施工作;二是制定实施方案严格落实责任制。县民政局按照《两规划》目标职责分解的要求,将各项工作分别细化、量化到各下属事业单位、股室,确保每项工作不遗漏,及时跟进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三是建立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科学管理,规范运作,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各项工作,认真组织学习《妇女权益保障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提高了对妇女儿童工作的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
抓工作落实,妇女儿童救助有保障。一是扎实开展妇女兜底保障提升行动。紧盯重病、残疾贫困家庭等低收入人群,做到应兜尽兜。至目前,纳入城乡低保保障的女性12548人,特困供养保障女性191人,低保边缘家庭保障女性2038人,机构养老服务女性享有人数22人。二是扎实开展儿童福利工作。全县有26名孤儿和123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2023年孤儿保障标准1470元/人/月,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保障金发放率达100%。2023年为在高校就读的8名孤儿发放助学金5.75万元。及时将2645名符合政策保障条件的儿童及时纳入城乡低保范围,保障标准逐年提高。全面织密织牢特殊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安全网,配备镇级儿童督导员16名,村儿童主任129名,加强摸底排查和走访探视,指导和督促各乡镇充分发挥驻村帮扶工作队、乡镇儿童督导员和村(居)儿童主任的作用,落实网格化管理包保责任制,坚持每周采取上门、电话、微信等多种方式开展孤弃儿童和困境走访探视,签订四方监管协议,及时掌握他们的身体心理状况与生活学习情况,强化保障的针对性监护照料和人文关怀,确保全县孤弃儿童和困境儿童得到妥善的救助关爱保护。为1058名农村留守儿童建立信息台账,签订农村留守儿童委托照护协议,确保留守儿童监护“人人有着落”。三是加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力度。县未保办将平桥路小公园打造成为未成年人保护主题公园,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融入群众生活、延伸到群众身边。充分发挥乡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和社工站和作用,持续完善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加强数据台账动态管理,指导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加大入户探访、跟进回访力度。集中组织开展走访慰问活动,为困难儿童送去生活学习用品等物资。积极倡导社会组织、社工站资金投入和社会力量参与,开展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进一步提升留守儿童、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关爱保护。构建未成年人关爱保护网络。通过开通亲情视频、入户走访、帮扶慰问、课业辅导、心理疏导等形式,2023年累计开展未成年人关爱志愿服务25场次。通过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政策宣讲进村(居)”暨儿童防疫包发放、“情暖新春 共护未来”“猜灯谜、闹元宵”未成年人关爱、“书记乡镇长话未保”“奋进新征程.同心护未来”等活动。切实把党和政府的关心、关爱送到孩子们中去。针对亲情缺失、心理失衡、生活失助、安全缺保、学习缺教等问题,聘请专业心理咨询师,社会工作师开展心理健康教育辅导;四是开展结对关爱行动工作。全县结对关爱行动中,帮扶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17户150人,根据儿童不同的需求,为孩子们送去了关爱。

抓工作创新,推进婚俗改革工作。一是广泛开展婚俗改革宣传活动。发放婚俗改革倡议书,大力引导广大群众自觉抵制陈规陋习,树立健康文明的婚姻观和价值观,连续3年开展“抵制高价彩礼 弘扬婚假新风”婚姻登记集体颁证仪式,向全县发放婚俗改革倡议书5万多份,使群众从根本上改变了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盲目攀比的思想认识。二是积极开展婚姻家庭辅导。充分利用政务大厅“汇聚幸福 ·和合之家”婚姻家庭辅导室,邀请专业社工、心理咨询师为当事人免费提供婚前辅导、婚姻家庭咨询、情感辅导、心理疏导、离婚劝导和调解等服务,促进了婚姻家庭的和谐稳定,有效降低了婚姻家庭纠纷对妇女发展的不利影响,开展婚姻家庭服务指导的婚姻登记机构比例为100%。三是积极倡导构建男女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利用各种媒体加大宣传,降低婚姻家庭纠纷对妇女发展的不利影响。(通讯员:渭源县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