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做好民生保障的决策部署,切实兜住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全市从3月份开始,利用一个月时间,针对当前城市低保政策落实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精准认定对象、合理确定补差”的专项治理活动。目前,各县区、乡镇(街道)正在组织相关人员开展入户核查,专项治理活动有序推进。
一、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治理重点。 针对当前全市城市低保政策落实中存在的问题,市民政局制定下发了《城市低保“精准认定对象、合理确定补差”专项治理活动指导方案》,县区、乡镇(街道)结合各自工作的实际和操作实践中遇到的问题,制定了有针对性、操作性的治理方案。治理的重点包括四个方面:一是工作职责不明晰的问题。主要是一些地方在城市低保政策具体组织实施过程仍然存在以社区村委会代替乡镇(街道)、以社区村委会人员代替乡镇(街道)人员行使工作职责的问题。特别在申请受理方面,本该由乡镇(街道)受理的委托社区受理,把申请低保的群众推来推去,社会反响大,群众怨气多。二是对象认定不准确的问题。个别地方还存在一定的人情保、关系保;对不符合城市低保条件的社区工作人员、公益性岗位人员享受低保的问题清理不彻底;个别家庭有青壮年劳动力、没有刚性大额支出,不符合低保条件长期保障;漏保的问题在个别地方依然存在。三是补差确定不合理的问题。个别地方没有严格按照“缺多少、补多少”的原则合理确定补差,存在人为定补的问题,全市补差水平整体偏低。四是核心操作不到位的问题。表现在信息核对没有实现常态化运行和及时跟进;入户核查不细致、不全面、不认真,有的甚至走了过场,有个别地方未入户,照抄照搬历年的信息,存在闭门造车的问题;核心佐证资料采集不全面、不到位的问题。
二、逐级安排部署,深入培训宣传。市上方案下发后,各县区高度重视,及时向县区政府汇报,第一时间召开了乡镇分管领导、便民服务中心主任、乡镇(街道)业务骨干、县区政府所在地乡镇(街道)社区负责人、业务专干参加的安排部署动员会议,同时采取以会代训的方式对参会人员进行了培训,明确了专项治理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重点内容、方法步骤、保障措施。乡镇(街道)召开了乡镇(街道)干部、村社干部参加的三级干部会议,传达贯彻专项治理会议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任务、靠实责任,确保治理活动深入开展。在扎实安排部署的基础上,各县区、乡镇(街道)开展深入广泛的政策宣传,通渭、漳县印发了《致全县城市低保对象的一封信》,县电视台在黄金时间滚动播放,营造“低保保生存、解困靠自身”“劳动光荣、骗保可耻”“家庭困难及时保、条件好转及时退”的风清气正的城市低保氛围。陇西县印发了《社会救助保障政策宣传提纲》,通过微信群和微信发送到乡镇干部、驻村干部、村干部和广大群众手机上宣传,方便广大基层干部群众了解、解读、查阅政策。其他县区利用各种信息平台开展深入广泛的政策宣传,确保城市低保政策走进千家万户,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为城市低保专项治理活动的顺利开展奠定坚实基础。
三、严把核心关口,核查重点对象。在整个活动推进过程中,严把三关:一是信息核对关。为了确保对象的准确性,在城市低保专项治理活动开始后,市上协调车管、财政、人社、住房、公安等部门,对全市在册的城市低保对象的车辆、住房、财政供养、领取养老保险、死亡人口等信息开展了新一轮的核对。初步清查出问题信息1772条,其中车辆信息1731条,其他信息41条。这些问题,已经反馈县区进一步核实。县区也对在册城市低保对象和新申请对象的各类信息开展新一轮的核对。这次活动,对家庭财产状况等不符合城市低保条件的“隐藏户”,通过信息核对手段强力清退。二是入户核查关。市上专门制定了《城市低保提标及专项治理入户核查审核审批表》,突出了重点对象的全面核查排查。深入核查四类重点人群:即身患重病、重度残疾、刚性支出较大的学生、有其他特殊情况的家庭成员。全面排查四类已保家庭:即有青壮年劳动力而且没有刚性大额支出、有社区工作人员和公益性岗位人员、“两半户”、空挂户家庭,对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全力清退。细致排摸七类家庭:即家庭成员身患重病、重度残疾、刚性支出巨大、遭受意外事故、孩子年幼上学的单亲、收入无法保障其基本生活、有其他特殊困难基本生活无法保障的家庭。三是综合审定关。信息核对、入户核查完成后,根据家庭收入、支出等情况,综合审定每一户家庭的保障资格和补差金额,提交听证评议会议进行评议,确保对象准确,补差合理。
四、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治理质量。这次专项治理活动,市政府分管领导非常重视,市民政局党组专题研究部署,市救助办具体负责专项治理活动的协调、指导和督查工作。县区民政部门加大了对专项治理活动的协调指导,对工作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及时向政府汇报,协调研究解决,确保了专项治理活动顺利推进。县区、乡镇(街道)进一步加强了对专项治理活动的领导,严格落实社会救助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切实解决责任主体不明确、责任靠实不到位、操作程序不规范等制约城市低保规范化运行中的突出问题,靠实了乡镇(街道)在低保组织实施中的主体责任和驻村干部在操作中的主体责任。按照“谁包片谁负责、谁包社区谁核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了包社区领导、驻社区干部、乡镇(街道)派驻社区干部的三级责任,确保专项治理活动任务到人、责任到人、保障有力。对户籍地址和居住地址不一致需要跨乡镇(街道)入户核查的对象,县区民政部门统筹安排,协调需要调查对象居住地乡镇(街道)协助入户核查。对户籍地址和居住地址不一致、“两半户”的入户核查,专门研究制定了调查方案。专项治理活动开始后,县区、乡镇(街道)组成专项治理工作督查组,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结合群众反映的个案问题,定期不定期对专项治理活动的安排部署、措施落实、工作推进等情况进行随时督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有力提升了专项治理活动的质量。(通讯员周绪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