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2024年防汛抗旱工作,落实防汛抗旱行政首长责任制,保障防洪和供水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防汛抗旱工作职责》和《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将我市2024年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名单、水库(水电站)防汛责任人名单、重要河流重点河段防汛责任人名单、山洪灾害防御县级行政责任人名单、山洪灾害防御四级包抓县级责任人名单予以公示。公示人员如有变动,由接替相应职务的人员履行防汛抗旱责任。
定西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202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