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和省上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有关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河湖长制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市、县两级领导调整情况及推行“河长+警长”“河长+检察长”情况,为进一步落实河湖长制工作责任,现将市级总河湖长、河湖长、河湖警长、河湖检察长及县级河湖长名单公告如下:
一、市级总河湖长
戴 超 市委书记、洮河市级河长、九甸峡水库市级湖长
汪尚学 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渭河市级河长
二、市级河湖长
温卫东 市委副书记、关川河市级河长
鲁 泽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牛谷河市级河长
王社宁 市政府副市长、漳河市级河长
三、市级河湖警长
姜春煌 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四、市级河湖检察长
石占全 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五、县级河湖长及责任河段(湖泊)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