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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市级政策解读

《定西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2025/08/07 1.5w 阅读 133 点赞

1.普查对象

普查的对象是全市境内的下列个人和单位:农村住户,包括农村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其他住户;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

2.普查范围

普查的行业范围包括: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

3.普查内容

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农业生产条件、粮食和大食物生产情况、农业新质生产力情况、乡村发展基本情况、农村居民生活情况等。

4.普查时间

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26年12月31日24时,时期资料为2026年年度资料。

5.普查保障实施

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涉及范围广、调查对象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为加强对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了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副组长阵容涵盖市政府副秘书长、市统计局局长、国家统计局定西调查队队长、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市财政局副局长、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市畜牧兽医局副局长等关键部门负责人,成员单位扩展至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市民政局等15个单位及部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将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在经费保障、投资支持、宣传动员等方面协同发力,为普查工作顺利开展筑牢坚实根基。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