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三抓三促”行动,充分发挥重点项目对拉动有效投资、扩大有效需求“压舱石”作用,全力推动重点项目落地“大提速”,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加快发展,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推动重大落地大提速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全市项目建设实际,制定我市关于推动重点项目落地大提速工作方案,方案起草完成后,书面征求了各县区、定西高新区、定西生态科创城和市直各部门意见建议,并进行了修改完善。
工作方案共包括工作目标、重点任务、政策举措、保障机制等四部分内容。
一、工作目标
提出到2023年底,确保投资清单项目完成投资690亿元以上,投资完成率达到80%以上,支撑全年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6%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一)快马加鞭推进377个续建项目加快建设。确保续建项目完成年度439亿元投资任务的80%以上,力争超额、提前完成更多投资。其中,力争一季度完成投资40亿元;二季度完成投资110亿元;三季度完成投资120亿元;四季度完成投资80亿元,全年完成投资350亿元以上。
(二)争分夺秒推进489个新建项目应开尽开。确保新开工项目应开尽开,力争完成更多实物工作量。其中,力争一季度新开工项目280个,完成投资20亿元以上;二季度新开工项目209个,完成投资110亿元以上;三季度完成投资120亿元以上;四季度完成投资85亿元以上,全年完成投资335亿元以上。
三、政策举措
(一)加力提速项目审批效率。发挥省市列重点项目协调机制作用,及时交办项目审批中存在的各类问题。环评方面,按照分级审批的原则,对暂不符合审批条件的,由项目所在地政府根据职责权限作出承诺,项目落地后依法依规补办环评手续。
(二)加强项目用地保障。由市政府审批用地的,要件齐全后15个工作日内审批到位。由省政府审批以及国家和省级自然资源部门办理的,市自然资源局在10个工作日完成书面审查并按程序上报审批。对纳入市级重点项目计划的单独选址项目,用地计划由市上直接配置。除特殊原因外,对于企业投资备案类审批的新开工重大项目,全部通过“标准地”保障,推动项目“拿地即开工”。
(三)强化项目能耗支持。健全“审批一批、推动一批、释放一批、投用一批”重大项目能耗支持机制,滚动开展节能审查工作。
(四)保障项目建设条件。电力、燃气、住建等部门要主动配合做好管线改迁,对情况复杂短时间内无法协调一致的,市县重点项目牵头部门组织行业主管部门及项目单位以“现场签单”方式确认后推进项目实施,相关手续后续补办。
(五)增强项目资金保障。优先支持重点项目申报使用中央预算内投资、行业部门专项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政策性资金。支持申报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设备购置更新改造财政贴息贷款、制造业中长期贷款等资金。引导金融机构加大贷款支持力度。
四、保障机制
主要包括强化包抓机制、落实调度机制、严格督查机制、健全激励机制等四部分内容。
所有事项按照职责分工明确了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