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市委市政府关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工作的安排部署,确保全市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同步提高,定西市2021年度继续提高城乡低保特困供养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提标工作从3月下旬开始,5月底结束,6月10日前各类资金按照新标准发放到户到人,补发了1-5月份提标差额资金,保质保量全面如期完成了提标工作任务。
城市低保。提标后,7县区保障标准首次实现了统一。安定区保障标准提高17%,由去年的年人均6408元(月人均534元)提高到年人均7476元(月人均623元)。其余6县保障标准提高32%,由年人均5652元(月人均471元)提高到年人均7476元(月人均623元)。1-6月份发放城市低保资金8083万元,月人均补差金额541元。
农村低保。保障标准提高8%,由去年的4428元提高到4788元。农村低保一、二类对象年补助水平分别由去年的4428元(月人均369元)、4200元(月人均350元)提高到4788元(月人均399元)、4536元(月人均378元),三、四类对象年补助水平1008元(月人均84元)、696元(月人均58元)保持不变。提标后,全市有农村低保对象为63015户186647人,保障面为7.3%。其中一二三四类对象分别为10154户17308人、34171户99972人、15091户55362人、3599户14005人。1-6月份发放农村低保资金30792万元。
特困供养。基本生活标准按照不低于城乡低保标准的1.3倍确定。分别由去年的年9012元、5760元提高到年9732元、6216元。照料护理标准根据具备生活自理能力、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三种情形,分别由去年的每人每年1440元、2640元、3840元提高到1680元(每人每月提高20元)、3360元(每人每月提高60元)、4800元(每人每月提高80元)。全市有特困供养对象13282户13843人,其中城市特困342户357人,农村特困12940户13486人;集中供养920户938人,分散供养12362户12905人;生活能够自理9204人,生活半自理3471人,生活不能自理1168人。1-6月份发放供养资金6021万元。
兜底保障。提标后,全市有兜底保障对象57265户130766人,兜底面5.1%。其中农村低保一二类对象44325户117280人,农村特困供养对象12940户13486人。1-6月份发放兜底保障资金32838万元。
两项补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城市低保家庭和农村一、二类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每人每月提高10元,达到110元,农村低保三、四类家庭中的残疾人补贴标准每人每月20元不变。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肢体、视力、智力、精神一级和智力、精神二级残疾人每人每月提高10元,达到110元,听力、言语一级和肢体、视力、听力、言语二级残疾人每人每月提高10元达到60元。1-6月份为31031名困难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资金1745万元,为42904名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资金1771万元。(通讯员周绪邦)